第(2/3)页 朱明瑞和朱明月二人从小就喜好红烧肉,所以这俩兄妹第一筷子直奔红烧肉而去。 一筷子夹起来,红烧肉颤颤巍巍的,颜色也是红润透亮,一看就有食欲。 两人忍不住了,赶紧一口吞了下去。 刚进嘴里,两个人的眼睛立马亮起来了。 瘦而不柴、肥而不腻、软糯咸香、回口甜润,难怪这么多人都称赞。 朱明月一边嚼着一边忍不住惊呼: “呜呜,太好吃了,这绝对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红烧肉。” 说完,奔着红烧肉又是一筷子。 朱士成见朱明月这样子,感觉有些丢脸,轻声提醒: “月儿,做客要注意形象。” 李建勋见状轻笑一声,说道: “朱爷爷,明月可没失礼,她这是性格天真爽朗,大家都很喜欢这种性格。” 说完,李建勋示意菲佣从后厨端来蒸好的米饭。 这大米是李建勋在微型地球里精心种植的,数量有限,所以李建勋除了给自家人供应外,还没给外人尝过呢。 菲佣端来米饭后,李建勋亲自拿起碗给朱士成三人各盛了一小碗,说道: “朱爷爷、明瑞、明月,这红烧肉就这么白嘴吃味道还不是最好的,一定要用汤汁拌上这个米饭,这样才香。” 朱明月毕竟年龄小,早就忘了刚才在拍卖场时的不愉快。 她眼睛笑成月牙状,嘻嘻一声,说道: “谢谢富豪哥哥。” 李建勋听到这称呼先是一愣,随后笑着摇摇头落座。 真别说,这个称号还挺别致! 朱士成见自己这个孙女这么搞怪,笑着用手虚空点了点朱明月,这动作看似带着警告实则满是喜爱。 朱明月俏皮的冲着朱士成吐了吐舌头,然后赶紧弄了些红烧肉的汤汁拌在米饭上吃起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