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卡特琳即刻拿起这个案子的卷宗,讲述起此案的详细经过—— 罪犯利拉德,男,现年18岁。 半年前,因杀害蓝海岛晚霞山屯保长鲁子科一家五口,被判处死刑。 犯罪经过: 四年前,利拉德的母亲丽娜扎,因为利拉德的妹妹肺病无钱医治,而偷了屯长鲁子科家的三百美金,被其发现。 鲁子科以此要挟强干了丽娜扎。 丽娜扎羞愤交加跳海身亡。 利拉德的妹妹也因为无钱医治死在家中。 丽娜扎的丈夫布拉夫,将鲁子科告上法庭。 可是,鲁子科不但没有被绳之以法,还将布拉夫打了一顿。 并将丽娜扎的偷盗行为告上法庭,且索赔了三百美金。 布拉夫身受重伤,加上郁闷至极,三天后就死在家中。 利拉德记住了这个仇恨,离开落日城。 四年后回到落日城,在一个大雨之夜,将屯长鲁子科一家五口全部杀死。 之后,利拉德自己到了警局,说明整个犯罪经过。 经过警方调查取证,所有犯罪事实都和利拉德描述的丝毫不差。 根据蓝海岛先行法律条文,判处利拉德死刑,立即执行。 利拉德本人没有任何怨言。 但是,落日城晚霞屯的岛民们却自发组织要求法院修改判决。 法庭做了多次讨论,依然无法为其开脱这么严重的犯罪事实。 尽管其情可谅,但是,其罪难免。 蓝海岛的法律明文规定,杀人必须偿命! 利拉德手段残忍,且蓄谋已久。 从犯罪动机,到犯罪的经过,完全符合蓄意谋杀。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