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罗宾端详着格列汀药品,沉思片刻。 “药物研发投资者,与患者之间的矛盾关系,需要一个中介进行协调 “按理说,这种事情应该各地区的官方解决 “若是官方解决,其实很简单。既可以保护研发者的利益,又能够让患者用的起,挽救生命 罗宾说到这里,无奈的摇摇头,继续道—— 阿三是全世界生产仿制药的集中地区,价格极其便宜。 比如一瓶格列汀专利药物在龙国四万一瓶,而阿三只有两百元,且是合法的。 许多国家地区都使用他们的药物。 阿三之所以成为世界制药工厂,是因为他们持有“专利强制许可证”。 米国之类的国家在处理这种药患关系的问题上,使用的是专利垄断判定的方式解决。 这些强制的方式,一段时间内可以解决一些特殊昂贵的救命药价格问题,使患者能够花最小的代价延续生命。 国际专利法中有一条特别约定条例,即,为了公共健康目的药品类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也就是说,撇开市场运行规则从人道层面讨论这个问题,专利法对于治病救人的药品类的专利权,有一定的妥协办法。 这也是站在治病救人,人道主义的出发点上考虑的。 阿三国的做法,就是适应药品健康类产品专利的强制许可办法。 他们尽管做法霸道,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专利权持有者的利益。 但是,延长了许多身患重症病人的生命。 这种做法受到很多国家和地区民众的衷心赞扬与拥护。 龙国、泡菜国等许多发达的法治国家,虽然也持有专利强制许可证,但是,从来都没有实施过。 这也是为了保护专利持有者的利益,促进新药研发良性发展。 为此有关部门极负责任的严格把控药品的安全可靠性。 并在国内的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说明,药品的进口必须要经过药物监察部门的审查。 诸如阿三生产的格列汀,都不予发放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一旦有这种仿制药入境,一律按照假药进行处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