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不等他说完,刘朝华说道:“杨所是接了小慕的电话才通知我的,你觉得小慕会骗杨所?” 丁卯没有开口,但答案已经明了。 一个刚入职的小辅警,敢骗所长?而且还是这种毫无意义的欺骗? “可是……”丁卯一脸便秘的表情,道,“这是怎么做到的?” “鬼知道呢?”刘所耸耸肩。 丁卯叹息一声:“鬼是一种神奇的生物。” “死的。” 很正确。 这种讨论有没有结果不知道,反正话题就这样岔开了。 这也是一些警察喜欢的聊天方式。 毕竟警察遇到想不通的情况太多了。 比如自来水管爆了,你应该直接找自来水公司,结果别人就拖着警察在现场不让走,说你必须给解决了。 遇到这种情况,警察也很绝望啊。 所以只好一面打电话给自来水公司,一面与现场的吃瓜群众做着无意义的闲聊。 要不然对方一直询问这水管为何会爆?该怎么维修?怎么就不能弄个质量好的管子等一系列问题,能让警察羞愧而死——答不上来啊! …… 对于警车而言,一千多米的路程或许不远,但有时候却又是遥若天渊,这是生与死的距离。 当刘、丁二人见到慕远时,其周围已经围了一圈好奇的群众。 看热闹是人的天性,特别是国人在这方面更容易放飞自我。 他们不仅会看,还很喜欢评论。 “这人怎么了?” “听说是抢劫。” “抢了什么?” “应该是手机吧,现在大街上就手机最好抢。” “手机还需要抢?充话费不是送手机吗?” “兄弟,你这话与‘何不食肉糜’有什么区别?” 讨论是热烈而又毫无意义的,所以刘副所长与丁中队长连听也懒得听,直接挤了进去。 然后,他们便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夹克的家伙,蜷缩在地上,像只鹌鹑。 慕远单膝跪在他背上,将他死死的压着,像是一只雄鹰。 刘朝华内心:这家伙该不会随便在大街上逮了个穿黑色夹克的吧?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