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做贼呢,也是要讲原则的-《贼人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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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看那落款上的名字,他是感觉有些眼熟的,柳冉,似乎是一个书画名家。

    他记得曾经听人说起过这人,说他的书画皆是传世之作,所以许多人争相收藏,大多都能够卖到上千两银子一张。

    我莫不是,来到了他的住处?

    李驷想着,又仔细地看了看手里的画,也觉得画的确实不错。

    这山是山,水是水的,着实没什么不好,就算卖不了上千两,卖个十几两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原谅他的文化少吧,并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一张画的好坏。

    不过,他看这满屋的书画,是准备拿上几张了。

    毕竟这有这么多,少了三两张,应该也没人知道。

    于是,他随便拿起了三个画轴揣进了自己怀里,转身就要离开。

    只是他刚走出去一两步,就又走了回来。

    因为他还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无论这户的主人是不是柳冉,他和他都是无冤无仇的,就这么拿了别人的东西去卖,着实有些不妥。

    所以他站在原处,是准备想一个能让他心安的办法。

    突然,他有了一个主意,既然他拿了别人三幅画,那他就画三幅一样的还给别人不就好了吗?

    想到便做,李驷当即走到了桌边,就着桌上的砚台,磨起了墨来。

    别的不说李驷的画艺其实还是不错,从前无聊的时候,他是同江怜儿学上过几手,江怜儿对他的评价是。

    如果他不做贼,本可以是当世名家。

    可惜,李驷对于作画这件事,从来都只有三分钟的热度,只有想到了的时候,才会画上那么一两张,而且画完就随处乱丢,是从来都没有留下过什么画本。

    而眼下,他是准备将他要拿走的这三幅画都再画一遍。

    留下三张一样的,那他再拿走原来的三张,不就不算是偷了吗?

    怎么说呢,该说他真是机灵吗?

    总之,等到天露暮色的时候,李驷是画完了画,对比了一番之后,他满意的将笔放在了一边。

    将刚画完的三张放在桌上晾着,自己则拿上了三张原本画轴,起身出了门。

    这次他走得相当利索,再没有什么逗留。

    因为这个时间,主人家应该也快要回来了,他可不想被抓个正着。

    果然,晚间时分,一个身穿着青色长袍的青年书生就回到了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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