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一个星期后,于浩洋带着助理和经纪人一起来到了**娱乐,和其他前十名选手一起开了一次会。 《超级男声》全国巡演动员会。 会上,公司领导指出,这次巡演历时三个月,一共需要唱六场走六个地方,中间相隔半个月,每巡演一个地方结束后,选手们有一周的休息时间,然后就要返回公司,继续练歌练舞,为下一次巡演做准备。 其他九位选手都没问题,他们都签了这家公司,都是新人,老板让怎么做,他们也不敢有意见。 不过于浩洋的经纪人赵凡却提出了不同意见。 主要就是说于浩洋并没有那么多时间参加练习,他们能配合的只能是每场巡演前早来两天,参加两次彩排。 娱乐公司的人对这种情况很不满意,这也是艺人没签在旗下的缺点。 双方你来我往的,于浩洋这边需要足够的自由,娱乐公司这边不希望于浩洋搞特殊,这样他们的队伍不好带。 到最后都把当初参赛时选手签的合同拿出来了,赵凡也没松口。因为合同上只写了比赛完后,选手有义务配合娱乐公司进行多场巡演,可没明确表示要怎么配合,没有详细规定在书面上那就想怎么解释怎么解释了。 最终双方弄的不欢而散,因为于浩洋这方坚持,娱乐公司就算是不答应也没理由。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于浩洋也开始真正的忙了起来。 剧本经过两个多月的打磨已经成型,导演也早就找好并沟通完毕,于浩洋和方艺晨进了剧组后,电影《约定》就正是开机。 因为要赶过年的档期,所以电影除了要保质保量外,还要求拍摄速度快,这就要演员们配合了。 最主要的是男女主,因为他们在电影里戏份是最多的,特别是男主。 于浩洋没演过戏,开始的时候找不准机位,说话磕巴,表情僵硬等等问题都出现过,好在有个老将方艺晨在旁指导,为了让他尽快融入,也是为了节省时间,方艺晨这个大老板决定,先从男女主的感情戏开拍,这样由她带着,于浩洋能融入的更快一些。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