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小詹姆斯·戈登,默默付了钱。 5美刀。 略贵。 但这不重要。 小詹姆斯·戈登挥挥手赶走邮递员后,将新的预告函卡片翻过来。 不用说,又是那该死的“谜语绅士”。 他几乎可以肯定,这神秘的“谜语绅士”一定与曾经的谜语人有关。 无论是行事作风,还是那故弄玄虚的谜语。 但似乎与谜语人又有些不同。 谜语绅士作案次数不多,所以小詹姆斯·戈登一时半会,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预告函上写着全新的谜题。 【我将世界一分为二,将迎着午夜的钟声,步向哥谭第一缕曙光。一位半人半兽的神明降临,我将扭断神明那长有羊角的头颅,用它承载着哥谭的第二道烟火,点燃从寒冬迈向夏日的洪流。】 落款—— 【内心火热的“谜语绅士”,爱德华·凛,敬上】 小詹姆斯·戈登目光冰冷,差点气得将手中的卡片撕碎。 他右手死死攥紧了卡片。 直到卡片变得皱巴巴后,小詹姆斯·戈登又慢慢地将硬纸卡片重新捋顺。 幸好卡片质量好,否则这一揉一捋,早就看不清字迹了。 “长官!” “fuc……kkkk!是谁炸了我们哥谭警局!” 这时,有附近见到了爆炸火光的哥谭警察,纷纷驾驶着警车,回到警局附近。 当他们见到昔日的哥谭著名地标,哥谭警局被炸成一片废墟时,都惊得瞪大了眼睛,久久回不过神来。 这,这,这,特么就被炸没了? 好好的,说没就没了? 渐渐的,有几十个哥谭警察回到了“曾经”的哥谭警局。 “哼!” 小詹姆斯·戈登看了看时间。 根据预告函上所说,犯罪时间应该是在午夜之后。 看样子,谜语绅士似乎是要准备什么东西。 才能实施下一次犯罪。 现在距离午夜,也就是凌晨零点时分,还有5个多小时。 时间很充裕! 忽然。 小詹姆斯·戈登嘴角逐渐浮现出一抹冰冷的笑容。 …… …… 说实话。 伊凛实在不太擅长玩谜语这种调调。 明明一句话能说完的事,非要分成几段,大喘气才说完,而且说了别人还未必能看懂。 在伊凛看来,这种行为,有些无聊。 但伊凛也没办法。 谁让在书里,哥谭市就喜欢这种调调呢? 似乎《谜语人传奇》这本书,在书店中,销量仅次于《小丑传奇》、《小丑女传奇》之后,成为哥谭刺激小读物系列销量排行榜第三。 夜色降临。 整座哥谭市却不复昔日夜里的沉寂。 反倒越发热闹起来。 枪声,喧闹声,大炮声,声声悦耳。 从城市的各处传来,时不时来一发,几乎没有彻底平息过。 “看样子,其他人也挺努力的啊。” 整座城市,灯火闪耀。 一道道刺眼的光束,在城市上空交织成一片,落在哥谭市上空的阴云上,显得分外有格调。 伊凛穿着一袭纯黑色的绅士燕尾服,从黑暗中徐徐而来。 黑夜,才是他的天下。 特别是他现在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 在开了如影随形技能时,只要隐藏在黑暗中,没有人能够发现他的存在。 至少,到现在为止,并没有。 笃笃笃。 这是问号权杖轻轻敲在青石板上的声响。 整个哥谭市的空气中,渐渐弥漫着一股硝烟味。 随风而来。 伊凛扶着帽檐,抬起头。 在他面前,是一栋古老的钟楼。 钟楼上方,那两根巨大的指针,以某种特定的节律移动,伊凛甚至能隐隐分辨出,钟楼背后那清脆的齿轮声。 伊凛默默对了一下手里的“百达翠丽”手表。 【21:33】 时间充足。 伊凛嘴角忽然露出一抹邪魅的笑容。 ——不对。 伊凛连忙换了另一幅笑容,风轻云淡的那种。 差点出戏。 他忽然想起影帝李长歌。 这种风格奇特的哥谭市,让那家伙来演的话,估计会演得更逼真一些。 哥谭钟楼,同样是标志建筑。 在二十年前,哥谭市反派最为猖獗的年代,据说这钟楼不知被那群人炸了多少次。 经过这些年修修补补,哥谭钟楼总算是在那炮火连天的年代中苟活了下来。 钟楼的锁头已然生锈。 民风淳朴的哥谭市,之前也从没有人敢冒着“犯罪”的风险去闯入“禁止进入”的钟楼,所以看来这锁头一直都没有换过。 整整二十年。 重新翻新修补后的钟楼,经过二十年的休养生息,总算有多了几分“名胜古迹”的味道来。 伊凛揣着生锈的锁头,凝视了数秒。 忽然一笑。 “呵呵……” 然后,便取出血茉莉,手起刀落,直接将锁头劈断。 没有半点难度。 钟楼内部,空无一人。 这是当然。 有人才叫怪事。 当然,也未必奇怪。 伊凛从口袋中摸出纸笔,还是抢回来的那种。 钟楼内没有灯。 伊凛有些无奈,又只能走出钟楼门口,默默写了一张小卡片。 写完后,从头到尾看了三遍,又仔细将背后问号涂黑,总算是满意。 做好一切准备后,伊凛才开始一步步踏上钟楼。 在即将抵达钟楼顶端时。 忽然。 伊凛脚步一顿。 思索片刻。 稳妥起见,还是暂时收起“问号权杖”,又从储物空间里取出了另一张卡片。 捏碎后,灰色卡片在伊凛手中化作了一把带着英伦风的崭新黑色雨伞。 一路上,伊凛路过了钟楼的维护室。 里面运转着许多复杂巨大的齿轮。 在发条的驱动下,发出咔咔咔富有韵律的声音。 再往上走,便抵达钟楼顶端。 那是一个空旷的天台。 这座钟楼也不知参照了什么鬼畜的设定,在钟楼上方竟然做了一个空旷的平台。 据说还是在最后一次修葺中,设计师自行添加的构造。 这是嫌反派跑得不够快不够潇洒吗? 伊凛虽然也觉得这样的设定有些古怪。 但仔细一想,这里是哥谭市,参照那些畅销书里的小故事,却又不觉得奇怪。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