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希望-《三世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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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不仁以万物刍狗。

    商震擅长背书,但说实话他对书中的内容,那浅显的也就罢了,可是深奥的他就不懂了。

    村里教他的那个先生也不是什么隐于山野的高深隐士,他也就是会写字以让商震这些孩子学会写字并背书以为乐罢了。

    不过商震对“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印象却很深。

    只因为他对那个“刍狗”印象特别深,因为先生当时说,刍狗就是草扎的狗。

    就象村里的老人死了,他的儿子孙子们就会用草扎上些牛马在他的坟前烧给他,好让他在阴曹地府里种地也有畜牲使唤。

    当时先生随口解释了一下这句话说,天地不仁那就是天老爷才不管你人的死活哩,在天老爷的眼里所有的生灵都是那草扎的猪马牛狗,早晚都会死的。

    商震也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对不对,反正当他看到了这谷底一片胡狼的尸体(当然也有那只大猫的)的时候,便有了对这句话的彻悟。

    那些胡狼是刍狗,而自己梦境中杀死的那些大脑袋扎小辫的矮人那也是刍狗。

    有一天,自己也许会象那些胡狼象那些矮人般死去,那么自己也是刍狗。

    在这时仿佛他又回到了梦境之中,自己杀死了那么多的矮人,脚下是红色的血的海。

    落下脚时是“咕唧”一声便如老牛踏进了泥塘,甚至还会冒出几个红色的血泡出来。

    而抬脚之时脚下便是粘粘的感觉。

    如果自己穿着是那千层底的布鞋,那脚丫子应当是可以抽出来的,可是那同样变成了红色的鞋便已留在了那红色的血泊之中。

    商震自己都不知道,现在的自己已经和原来完全不一样了。

    原来他就是村子里那个老老实实有时表情都专注得有些木讷的“小板凳”。

    可现在他不是了,从外表上不是了,从内心上也不是了。

    从外表上,他衣衫褴褛满面风尘,手里还拎着一把滴着狼血的弯刀。

    他的身前身后是倒地在上的七八只大如豹子的胡狼。

    从内心上,他已经很少想自己放羊倌应当想的事了,他想的都是自认为前世的血腥厮杀。

    是的,他的个子依然很矮,如果他也算是一个矮人的话,那么他就是那个最能杀的矮人。

    如果这时有敌人想夺去他的生命,他绝不吝于挥起手中的刀,直至自己最后也变成一个老天爷并不在意的刍狗!

    “哦哦哦”叫着的小奶猫把商震拉回到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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