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其他的公司,也可以出孙悟空,但是马脸悟空是我们的独家!” “不管别的孙悟空的故事改编成什么样子,由于造型的差异太大,都跟我们家没太大的关联!” 林凡的话一出,鲁豫和全场观众都安静了。 而弹幕也安静了几秒。 之后有人弱弱的说了一句:“似乎有点道理,别的孙悟空电影怎么拍,我估计都不会搞乱,因为孙悟空分为正常的孙悟空,和马脸孙悟空!” “有点意思了,原来如此,不过就算造型上能区分开来,但是林凡凭什么就能认为,市面上出现多个相同角色改编的时候,别人就一定会买账他家的?” “画魂公司可是一家老牌的动画公司,论做动画的实力,也不差!” “所以说,林凡为什么要选择地狱模式?” “神话宇宙还是困难重重,市面上但凡有人做同样的角色,等于是要同时跟这么多家公司竞争。” 不是说,不能做哪吒这个人物。 但是做一部电影可以。 但是做宇宙系列就够呛。 因为在你做成系列之后,别人依然能出相同的人物。 比如神话宇宙里面,马脸悟空和哪吒都已经在电影里面汇聚在一起了。 但是这个时候,别人再出一个悟空,而且剧情还够精彩。 这个时候,观众会说,怎么别人家的跟林凡家的出入那么大。 今天,你在别家看到一个法力高强的孙悟空,明天你在林凡家看到一个法力依然被封印,苟的不行的孙悟空。 观众自然会觉得混乱。 哪怕像林凡说的,用形象进行了区分。 但是也免不了受到影响。 这就是公共ip,和原创ip的不同。 采访还在继续。 这个时候,鲁豫的问题依然犀利: “在美国,动画电影市场比较成熟,所以一些雄厚的制作公司,都有自己的文化ip形象。” “比如迪士尼的福克斯ip,环游影业的小黄人,派拉蒙的变形金刚等等!” “不过,这些都有共同的特点,比如都是在动画电影市场比较成熟的梅国,都是制作公司资本雄厚。” “你觉得,你的公司,可以复制这样的模式吗?” 想做神话宇宙,简直是天方夜谭。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