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明志-《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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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时候,咱们这个小队就要解散了,你们可以各去自己愿意去的地方。”

    “没有的事,我三毛这辈子就跟兰迪老大干了。我虽然不懂什么为国为民,也不想大夏以后的小孩子都像我一样流浪。

    兰迪老大不管投哪边,甚至建立自己的势力,我一定会追随兰迪老大的。”

    “兰迪你可不要小看我二斤,石远跟你在百兽宴上的话我都听见了,到时候为了老百姓打天下,算我一个。”

    “好,咱们一言为定。”

    兰迪伸出大剑,二斤下马,把塞拉炯搭在了大剑上。

    三毛一个空翻下马,菜刀搭了上去。

    “二斤你小瞧我了,我亨利可是姓白,正宗的大夏人,这种事情怎么能少了我?再说,我在后夏认识了那么多温柔漂亮的女朋友,怎么能让她们一直受苦?

    我就是战死在后夏,也不会跑回枫叶国的。”

    一根龙血法杖搭到了兰迪的大剑上,又加上了一支圣火令。

    奥斯曼犹豫了一会儿,“奥斯曼苏丹国早就是大唐的藩国,我的先祖赵嬷嬷更是正宗的唐人。要是知道我怕死不敢为故国出力,一定会骂我是不肖子孙。”

    一根黄金法杖搭了上去。

    “呜嗷!”

    最后搭在兰迪大剑上的,是一只虎爪。

    龙五的位置离这帮打先锋的佣兵很远。不过,龙族有句谚语,圣级以下皆蝼蚁,龙五可以清晰地感知到这帮人在干什么。

    龙五突然对蝼蚁们做的事感兴趣了,不是无聊,是想到了龙族的命运。

    “龙族没有祖国,只有这么一个部落而已。这个世界就要大乱了,一旦要站队,龙族何去何从?

    等将来世界大同,科技飞速发展,龙族要是还像现在这样置身事外,一定会落后被灭族的。

    龙族就是丁口太少了,一旦站错队,个体再强大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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