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这人啊,不作就不会死!(求票!)-《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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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傅,明显就是她做的,为什么不把那个女的带到所里调查呢?”

    旁边一名年轻的警官对着询问道。

    刚刚那个女的都承认了。

    “小芸,凡事都要讲证据,证据呢?”

    老陈问道。

    “证据?不是有同事去调监控了?难道监控出了问题?”

    听到这话这名年轻的女警询问道。

    刚刚老陈侧到一旁她就把肩咪给掐了,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

    “没错,整个a区大部分监控都没开,而案发现场也是其中之一。”

    如果没证据把对方带进所里。

    到时候她真有可能向上级投诉也不一定。

    其实老陈百思不得其解,刚刚那个女的究竟是怎么知道监控有问题从而死不承认的。

    “这……”

    女警有些语塞。

    “苏先生你也不用担心,这件事我们警方一定会深入调查尽快给你一个回复,这会儿你先跟我们去派出所做个笔录吧。”

    老陈看向一旁的苏凡。

    “好的。”

    苏凡对这个其实倒真不担心,因为纸终究包不住火。

    停车场哪怕监控出了问题,其他车辆上就没有行车记录仪?

    甚至还可以通过这个女的回家的时间,经过停车场的时间,并且还有车辆上的痕迹来形成证据链一样可以告对方。

    对方现在这个操作只是更深层次的作死罢了,极有可能会把自诉案件变成公诉。

    在这个世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属于自诉案件,但这里有个情节严重,一旦情节严重就变成了公诉案件。

    何为自诉?就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比如侵占、损坏财物等又或者警方认为案件轻微不予追究犯罪嫌疑人责任的案件。

    受害者可以自行向法院起诉。

    如果这个女的在警察找上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后悔,特别是对方家里还有个刚考上政法委公务员的儿子,那警方很有可能就是调解了事。

    他要是想让对方坐牢就只能自诉。

    而现在对方不但没有后悔还态度强硬,一旦后边发现真的是她,那警方完全可以认定其不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而加重后果。

    最终从可卖惨调解的行政治安案件变成刑事案件,立案纳入法律程序。

    一般证据链条形成后警方便可直接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与可撤案的自诉不同,公诉就是国家的案件,正常情况下不能撤案且一定会留下案底!

    所以说这波稳等开大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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