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怎么样,莫愁不会拖你的后腿吧?你在万丈原、小山洞和石滩上,三次救了我,我才救你一次,有什么打紧?再说,我也没什么损伤,只是在林子里飞快地兜了几个圈子,累得差点闭过气去。”伏在张弃背上,莫愁焉着小脑袋,得意洋洋。 但下一刻又变得惊慌起来:“大哥哥,你把我放下来吧,你得快走,她们还会追上来的!” 张弃忍不住抬起手,打了她一下屁股。她霎时间变得身体僵硬,嘟嘟嘴却没有说什么。 幸好应该是她布的迷魂阵起作用了,也许再加上张弃选择的方向是明智的,他没有像通常人所想的那样,顺着山道往北方走,那样大概再走两三天就能走出柒树林,前往黑神山了。他选择的是倒回去,往西南方向走,反而走向了柒树林深处,距黑神山越来越远了。 总之,选择了这条路,长孙家族真的没追上来,他们安然来到了柒山侧面的一个山洞里。 山洞不大,但地势开阔,站在洞口能够看见波光粼粼的柒树湖。 只是不知道满湖的死鱼死人,现在被水冲走了没有,湖水还是那么血腥吗? 张弃站在洞口看了半晌,轻轻叹了口气,回头对莫愁道:“我打算在这儿留一段时间……” 他的意思是说,她要不要继续往前走,不用在这儿等他,毕竟大家男女有别,如果同住在山洞内,也不合适。再说,他还要再呆一段时间,也可能会影响到她参加圣之血祭。 毕竟,圣之血祭要求,大家要在腊月初一之前,赶到数千里之外的牛栏关去。 莫愁却一跃而起,她刚才休息了一阵,已经恢复了一点体力:“那我去拾柴。” “你拾柴做什么?”张弃不解地拉住她。 “做饭啊。”她指指挂了小半边脸在西边山上的太阳,笑道:“天黑了,该吃饭了。” 结果是两人一起去拾的柴。柒树林里枯枝干叶极多,不过小半个时辰,便拾了几大捆。 做饭也是两人共同合作,张弃烤狼肉,莫愁做鱼肉羹,加上一碗野菜汤,两碗灵米饭。 灵米是莫愁带来的,她那枚血祭令里面,装得满满的都是灵米,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张弃给她的那几件衣裳,她打了包裹背在背上;除此之外,她就没有其他行李了。 吃过饭,张弃觉得两人需要好生谈一谈。他斜倚在山洞壁上,问道:“莫愁,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莫愁正在热水里洗涤着碗筷,闻言停下动作,好半天后才苦涩地一笑:“我也不知道。” 她望着眼前跳动的篝火,幽幽地道补充:“我也不想知道,反正都是要死的人。” 张弃张张嘴,又听她急切地截断道:“大哥哥,你不用安慰我,我都知道的。我本就是血脉稀薄,没有神性的人,在家的时候有人就断言过,我活着也是浪费粮食的废物。爹娘为什么把我卖来参加血祭,也是想着废物利用吧,至少还能换五十两银子呢。” 她擦擦嘴角的泪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参加了血祭,你在万丈原救了我,也不过让我的生命多延续几天而已。万丈山里这几天我也看清楚了,血祭对于你们来说也许还是个机遇,能够让人快速变强。但对于我而言,却还是个死。我没有实力,没有势力,什么也没有,能在这步步危机、人人觊觎的万丈山里面,活过几天呢?”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