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圣物,神秘人物-《重友,轻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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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阳西郊的涵碧山庄乃是云烨的私产,更是四国闻名的朔日阁的大本营,占地约五十亩,其间建筑颇多,亭台楼阁,泉石花木皆冠“云”字,清幽古朴,适意自然,如清水芙蓉,洗尽铅华,无一丝脂粉气息。

    华无思自三月前被云烨带出,就住在涵碧山庄的冠云沼。出冠云沼左转,顺着曲径向上是岫云峰。岫云峰顶凉风习习,山庄的清幽尽收眼底,最是休闲的好去处。

    是以,早被她霸占了去,连石桌椅都替换成了大号软塌,还在四周垂了曼妙轻纱。

    她初躺下,灵狐就疏忽跳到软塌上,任凭她揉扁搓圆都不肯离开半分。看得云烨和一众弟子无不咋舌。

    要知道,平时灵狐可是高傲得连云烨要抱一下也是要看它心情的。至于那些弟子,他们虽然备受各地高官显贵追捧,却是连见灵狐都难的,更别提摸了。

    此刻,一人一狐就步调一致地伸着四肢,惫懒地躺平着。那灵狐就蜷在她小腹上。她小腹热乎乎的,说不出的畅快。灵狐也不时在她的爱抚下享受地呼噜一声。

    她略睁了睁眼,看看日影,翻身侧躺着。灵狐不满地呼噜一声。她又哄小孩儿似的拍了拍它的脖颈安抚,才在茶盘里拿了湿巾子,细致地挨个手指头擦了手,这才在果盘里捏了粒玫瑰香葡萄,细细剥了皮,放在灵狐头顶、她胸前的小耳盘里。

    期间,随着手臂晃动,缠在腕上的那道“红线”,与灵狐雪白浓密的毛发相映成趣,煞是动人。

    所以,即便有人就站在这里,也注意不到自她怀中一闪而没的小脑袋。还只当葡萄不翼而飞了呢!

    那“红线”可不得了,她也是后来翻了许多古籍,才从仅有的只言片语里推测出这条通体血红、头上长角的小蛇是天下剧毒之首的红丝。

    红丝是宝贝,但在她这,可不如那小脑袋的主人。

    它可是救她一命,得她狠宠,手掌大小、金光闪闪的金龟——是从孵化起就与红丝养在一起的数以万计的墨龟中,经过剧毒液反复侵蚀还能存活,且能通体蜕变成黄金色的那只。

    它浑身是宝。唾液可生肌活血,小解百毒;血液更是解无数复杂、诡异、霸道剧毒的必不可少的解药成分。那古籍上甚至说吃了它可以长生不老呢!

    她猜测她那两本英门圣典提及:“毒宗有一圣物,乃天下至毒”,“药宗圣物生于毒物之侧,万千余一”,说的大概就是它们。

    所以这两只已经无比低调,她更藏得严实,三个月来无人得见。不过,她猜云烨或许知道。毕竟那本带着只言片语的古籍还是他介绍的。

    唯一的问题是那古籍上描述大多太扯,比神话传说还玄乎。单说这白狐,古籍就说它该有九尾,有异度-空间之能。她天天搂着,连根粗点的尾巴毛都没看见,更别提九尾了。

    她正尽心尽力地剥第三颗葡萄,孟兴欢撩帘子进来。

    “你还能不能再不淑女点儿?”

    孟兴欢四岁入门,如今二十岁,在云烨弟子中排行十五,比师弟们还小得多,也是唯一敢上冠云亭来打扰她的。毕竟她虽然十六七的样子却是和自称已近花甲的云烨直呼名姓,也算是长辈。

    他笑吟吟地倚在柱子上——皮肤古铜色,浓眉密睫,大眼睛,双眼皮,一副忠厚、诚恳的样子,任谁也想不到他是朔日阁的大情报头子。

    她深知他的底细,更知道他骨子里是个不着调的,便动都没动,只嫌弃地说了句:“你穿外衣可别坐我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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