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第134章-《[梁祝]蝴蝶飞飞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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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文才希望能够和她更加亲密,不想和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分开。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他们可以成为彼此的家人。

    相比之下,世人的眼光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就是有龙阳之好,那又怎么样呢?

    他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邱玉婵对他并不抱有同样的感情。

    她会爱上别人,会成为别人的爱人,和别人组建一个全新的家庭,然后她们永不分离。

    真是……光是想想,就让人想要发疯。

    “到了,前面就是书院的马厩了。”马文才主动松开手。

    ——既然想要长长久久,那就不能急于这一时。

    猎物想要得到猎手,就不能让她感受到它的危险性。

    它只是一只傲娇的、被人一rua就会发出舒服的“呼噜呼噜”声的小猫咪而已。什么尖牙、什么利爪、什么额前凶猛而危险的“王”字?当然是通通都和它无关啦。

    邱玉婵果然面无异色,此刻她满心满眼的、都是文才兄养的那匹马。

    说来也神奇,他们都在一起相处了大半年了。从最开始的相互不了解,到现在成为彼此的知交好友。

    可是初见时,文才兄那桀骜不驯的样子,仿若就在她的眼前一般,让人分毫也不能忘却。

    怎么说呢?果然还是看脸吧?

    因为脸好看,所以不管是害羞的样子还是生气的样子,都各有各的风情和魅力,让人如何都不能忘怀。

    这也是刚开始相处的时候,邱玉婵格外喜欢逗弄马文才的原因之一——就是想看他的那张漂亮的面孔上,出现更多不一样的表情!

    本来现在他们的关系好了,邱玉婵也可以熟稔地用最简短的话语和最简单的动作来撩拨他的情绪。

    可谁让她前段时间喝醉了呢?

    而且一醉,就醉得没了理智。

    有些从来都只存在于脑海之中、或者就只是被美色迷惑的时候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念头,她竟然都付诸于实践了!

    醉酒时候的她究竟是怎么想的啊!能不能考虑一下,酒醒以后,她究竟要怎么面对现实啊!

    现在好了,好不容易修复好了关系,邱玉婵虽然不至于拘谨吧,但跟马文才相处起来,到底是多了几分顾忌。

    想要领略美人更多的风情?算了,她还是来拜访一下文才兄养大的马匹,怀念一下当初他意气风发的样子吧。

    马厩里的很多杂役,对马公子的样子都挺熟悉的。

    没办法,书院的外来马少,拥有这样豪华的待遇的外来马更是不多见。

    万松书院虽然建有马厩,而且完全免去了学子们寄养马匹的人工费用。但是养马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马草、马具、马儿的清洁用品……哪一样不要另外花钱?

    这也是出门在外的学子不带马的原因之一,他们终日在山上学习,偶尔下山也可以租用书院的马匹,实在是不用花这笔冤枉钱。

    可就是马公子财大气粗,不仅把自家的马匹带来了,而且一应用品全都是用的最好的!

    如今的惊风,可不止是马厩里的马生赢家。

    甚至于一些照料马匹的杂役,偶尔都会生出一种“人不如马”的心酸和感叹。

    不过感叹归感叹,最好的马粮什么的,他们还是敬谢不敏。

    所以在对待马文才的态度上,大家还是好奇兼稀奇多过于巴结和讨好的。

    不得不说,万松书院的氛围,是真的很讨人喜欢。

    走进马厩以后,邱玉婵一眼就看到了惊风,倒不是她对它的印象有多深,实在是这小家伙真的是太特别了。

    一匹马拥有一间独立的小房间,此刻正昂首挺胸地在里面走着“马步”。

    马文才只在外边单手打了一声“呼哨”,它就一舍高冷的形象,乐颠颠地走到马厩的最外围来了。

    相较于面部显得短短小小的耳朵直挺挺地立着,深棕色的身体和黑色的尾毛和鬃毛,本应是十分高冷的形象,可是你端看它在自己的主人面前两眼放光、忍不住想要凑近的样子,就会觉得比起一匹高冷好用的马儿,它好像更像是一只爱粘人的修勾。

    邱玉婵对于别人家的马儿的观感,就好像是在看别人家的小朋友一样。

    不熟的时候,只要孩子不是特别熊,那就怎么看都是好的。熟了以后……咳咳,熟了以后再说吧,反正她现在还是挺喜欢惊风的。

    因为喜欢,她难得想要多了解一点这匹马,“‘惊风’的名字,是取自‘惊风飘白日,光景西驰流’中的惊风二字吗?”

    马文才盯着马厩里面站着的这匹傻马,难得真心地笑道,“这是在面对外人时的说法,给它取名为惊风,只是因为小时候它的胆子小,听到猎猎作响的风声都会害怕而已。”

    惊风好像不明白,主人这是在向他的主人透露它的黑历史,一匹马站在围栏的另一端,对着马文才发出亲近的“咴咴”声。

    马文才熟练地拿起一个胡萝卜,喂进惊风的嘴里。

    邱玉婵看得稀奇,她还以为,以文才兄的性格,就算是选取马匹,必然也是以最强最快最高大威猛为优先的。

    不料他从小照料到大的马儿竟然会是这样的性格。

    而且马大公子素日使唤曹率,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他是能不干就不干。也不是不会,就是下意识地觉得,这些事情,不是自己应该做的。

    可是喂马的时候,邱玉婵能明显感觉到他的熟练。

    看来文才兄对这匹马的感情,是真的很深了。

    果不其然,接下来马文才同邱玉婵分享了许多有关于惊风的成长事项。

    什么小时候的毛色还没有这么齐整,如果不是因为青松马场的人说它血统高贵、长成以后必能日行千里,马文才心里其实是有点嫌弃那个小家伙的。

    不过养了以后便不觉得了,惊风的胆子小,不仅体现在它对周围的环境的感知上,还体现在它对人类的态度上。

    刚刚入驻马家的时候,除了马文才,它对谁都不亲近。

    一有陌生人靠近,它就要对人撅蹄子。

    该说不说,这种程度的“偏爱”真的是狠狠地戳到了马文才的心上。

    惊风被送到马家的时候,马文才正好十岁,半大不大的小子,正好能干一些重活儿。

    惊风需要他,他也喜欢这小家伙。

    所以初时,惊风的生活起居加喂食,通通都是由他来料理的。

    只是马太守会允许儿子用一些手段,来征服血统高贵的马儿,却不会允许儿子一直待在马厩里当一个马夫。

    等马文才已经能够熟练地掌握各种照料惊风的技能了,马太守就直白地向他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当时的马文才的心里,还从未升起过忤逆自己父亲的心思。即使挨了打、受了训,也只会想要变得更强,争取有一天,自己能够变得让父亲感到满意。

    所以父亲发了话,即使心里再舍不得,马文才也做好了要将惊风交给别人照顾的准备。

    一开始自是千难万难,马文才派人从青松那场请来了惊风熟悉的马夫,将自己的贴身物品交给照顾惊风的人,让它有熟悉的东西可以陪伴在身边……

    惊风才勉强不用他再来亲自照料它的生活起居,但是他每每出现在它的身边的时候,不管它周围站着谁,它都会第一时间过来亲近他。

    偶尔马太守也会想要领略一下千里马的厉害之处,惊风倒是不会拒绝别人的骑乘。只是每每在马场跑过,它就会自觉地回到他的身边。

    这份从来都没有变过的“偏爱”,再加上它越长大就越发显露出的能力,惊风“忠心”又“好用”的品格和本事,让它一跃成为马文才心中最疼爱的爱宠。

    马文才跟邱玉婵分享了不少有关于惊风的趣事,邱玉婵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

    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并不常提到彼此的过往。

    马文才过往的伤痛远比幸福要多,他又不是一个喜欢向别人示弱的人;邱玉婵就更不用说了,现在她用的这个身份,都是她跟她爹联合起来杜撰的。说得多了,破绽也就多了。

    于是两个人就默契的、几乎是从来都不会去主动碰触对方的过往。

    于是这少见的分享,也就显得愈发珍贵了起来。

    可是马文才说着说着,却突然有些忐忑,“我一直在跟你说这些,你会不会觉得无聊?”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好像就是会变得患得患失。既想同她分享自己的心情、自己的曾经,又担心她会对这些事情不感兴趣、感到厌烦。

    邱玉婵一如既往地、好像是踩在马文才心坎上发得言一般,“不会啊,其实有关于你的事情,我都挺感兴趣的。”

    只是一句完全可以说是客气的回答,马文才就觉得自己的心情几乎是不受控制地感到雀跃了起来。

    他一边开心,一边在心里骂自己没出息。

    不是早就决定好了吗?不管邱玉婵自己是怎么想的,接下来他一定要不择手段地得到她。

    可是现在,人家只是随口的一句话,就将他撩拨得不浅。

    反观他呢?却总是束手束脚,分享一下过去,还要担心人家不感兴趣。

    ——没出息!

    说是这样说,可是快乐的心情就像是刚刚破壳的小鸟儿,欢喜又雀跃,想收都收不回去。

    “你想要喂喂它吗?”马文才早就看出了邱玉婵的跃跃欲试。

    “好啊。”邱玉婵也不推诿。

    在现代的时候,她是没什么机会骑马。可是来到了这里以后,她几乎把自己在现代的时候就想要尝试却很少有机会能够尝试的事情,通通都尝试了个遍,其中自然包括了给马儿喂胡萝卜。

    只是她对这项活动并没有什么长久的热情,所以算一算时间,她真的很久没干这种事情了。所以刚刚看马文才给惊风喂胡萝卜的时候,她难免就有一些手痒。

    现在惊风的主人都发话了,她自然不会客气。

    惊风的胆子是小,可是她是它主人带来的人,小家伙、不对,现在应该是大家伙了,大家伙乖乖地吃完了邱玉婵给它递来的胡萝卜。

    说来也奇怪,邱玉婵第一次喂马吃胡萝卜的时候,心中是有几分新奇的感觉在的。

    不过这几分新奇,更多的还是对于她从来都没有做过的事情。

    现在她给惊风喂胡萝卜的时候,竟然久违地觉得这马儿有些可爱——甚至还想要给它再喂一根!

    为什么呢?

    邱玉婵扭头觑了一眼她要喂惊风吃胡萝卜、就一直站在她身边、乖乖给她递胡萝卜的惊风它主人,心中好像瞬间就有了答案——这个是不是就叫□□屋及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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