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厄运之子-《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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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是麻瓜还是女巫,只要是女人打架,打到最后都会扯头发。

    以前好运泉在礼堂上映,还有赫敏和米丽森就曾经在决斗俱乐部那么干过,一个是格兰芬多的麻瓜种,一个是斯莱特林纯血小姐,她们把魔杖丢到一边,一边哭一边揪。

    每年要处理因为感情纠纷而大打出手的女孩子就够波莫娜烦的了,波莫娜曾经发誓不会和那些为了男人决斗的女巫一样,结果到了最后她还是有必须要打的仗,而且对象还是那个长得难看,性格还讨人厌的鼻涕精。

    如果莉莉是个像潘西帕金森那样喜欢冷嘲热讽,看上去高高在上,一副讨人厌模样的女生,那么波莫娜可以放心大胆地中伤她。

    可是莉莉不是那样的人,她并不总是很温柔,有些时候也很凶,甚至说很固执,但她很漂亮,有被火焰吻过的头发和清澈见底的绿眼睛。她还在魔药方面展现出了天分,只是到了7年级她醒悟过来,学得好不如嫁得好,最终和有钱的詹姆波特结婚了。

    放在以前,波莫娜也觉得莉莉太迟钝,居然没有感觉出詹姆的感情,正是因为她才让尖头叉子老找西弗勒斯的麻烦。

    到了现在,波莫娜也感觉到自己和莉莉一样傻,西里斯和卢平已经不是小孩子了,鉴于卢平那个时候正在和唐克斯约会,能让西弗勒斯感觉到“不舒服”的就是西里斯布莱克。

    读书的时候她是隐形人,和光芒万丈的西里斯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那样的王子怎么可能会对她有感觉呢?那感觉就跟王子和灰姑娘一样,是不可能发生的童话故事,但是童话故事里才有的死亡圣器都出现了,其中躲过死神追踪的隐形斗篷还在波特的家里。

    詹姆波特和莉莉结婚的时候西弗勒斯居然没有大闹婚礼现场,破坏凤凰社成员聚会这种事食死徒是干得出来的,芙蓉的婚礼就被他们搅合了,但神奇的是没事,真是见鬼。

    费里芒特和尤菲米娅在退休后才有了詹姆,他们在有生之年见证了詹姆迎娶一个麻瓜种女巫莉莉伊万斯,但他们还没来得及看到他们的孙子哈利出生两人就在感染龙痘后的几天内相继去世。在这种情况下英俊潇洒充满了男性魅力的西里斯就不适合再继续住在波特家了。

    费里芒特和尤菲米娅可以当他视如己出,詹姆也当他是亲兄弟,但只要是女人就很难对西里斯不动心,尤其是被那双烟灰色的眼睛凝视的时候,就如同进入了一个梦幻的世界。波莫娜想起的是在纽特斯卡曼德家过的暑假,他骑着马形水怪从湖底一跃而起的样子,他闪亮到能把人的眼睛给弄瞎,男性很难不把他当成威胁。

    这个世界已经快发疯了,她想保留点理性,就像邓布利多以前一样,但西弗勒斯却说她的心跟岩皮饼一样磕牙。有时她真的很赞同赫敏的话,将私人情感带进工作里是大忌,他的脑子出现问题很多计划都要打乱,为什么他不阻止莽撞的哈利波特从苏格兰飞到伦敦?他明明可以做到的。

    西弗勒斯的工作是照顾哈利波特,如果说三强争霸赛是一次激进的冒险,那么神秘事物司之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他跟往常一样找哈利波特的麻烦,不让他干这干那就行。

    可是他却让哈利干他想干的事,一如他明明知道德拉科和阿斯托尼亚继续发展下去是一条死路,他还是让他的教子犯傻一样。

    卢修斯马尔福要解除格林格拉斯家的婚约,给德拉科重新物色一个新娘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该做的事,只是这么做却得到了德拉科的反抗。

    男孩子总是喜欢把自己的人生搞得一团糟。

    波莫娜站在雪地里,身上的热气被呼啸的风迅速带走,她的脸被吹得又干又冷,耳朵听到的是轰轰的气流声,她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四年前那个被人围追堵截的早上。

    他们在浓雾中飞行,太阳躲在云层里迟迟不肯现身,夜骐皮革似的巨大翅膀剧烈拍打着,它飞得很快,为了防止自己从马背上摔下去,波莫娜紧紧抓住了它黑色的鬃毛,尽量低伏在自己的马背上,在密集的魔咒攻击中保护着自己。

    她的身边有很多猫头鹰,夜骐也是动物,如果中了阿瓦达索命咒一样会死的,它们为她挡住了那些绿色的闪电。

    她双腿紧紧夹着夜骐光滑的背,她飞了一整晚,腿已经有些酸软麻木了,但她闭着眼睛一动不敢动。她只想快点回到霍格沃兹,那个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在那里有舒适的床、食物和热可可等着她,不用像现在一样被人围追堵截。

    “你的任务怎么办?”

    她听到那个低沉的嗓音说,然后缓缓张开眼睛,她的双腿夹着的不再是夜骐,而是另一种跟它们一样不祥的动物。

    她的手缠进他黑色的头发里,双眼直视着他黑色的眼睛,那双邪眼黑得就跟夜骐一样没有瞳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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