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囚徒”-《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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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古典学说认为,“儿童不能预谋犯罪”,“七岁以下的儿童不可能有犯罪的意图”,7岁以上14岁以下的孩子被认定为“不能有罪”,即便是犯罪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古典法认为不可能存在天生坏的孩子,也没有不可挽救的儿童。
波莫娜可一点不这么想,这世上有一种“绝症”,叫做贪玩和懒惰,她可以做在休息室里放会唱歌的植物,启发孩子们对植物的好奇心和兴趣,让他们不自觉地自然学习,却无法做到让他们“自觉”、“自愿”得学习。
适当地鞭策有助于前进,可惜体罚已经不允许有了,尤其是寄宿学校这种对外完全封闭的环境。
罗马法古典学说成为世界各国未成年保护法的立法的基本理论,在英国普通法里,孩子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家长对孩子有绝对权力,甚至可以虐待和遗弃。
但随着人权事业的发展,这种现象正不断被人无法容忍,于是就出现了“国家是未成年人最高监护人”的衡平法,这一则衡平法的目的不仅是处理危害未成年人的家长,也是在突出“监护思想”。父母都不能随意处置孩子了何况是老师,然而乌姆里奇在学校任职期间,设法让魔法部同意了可以鞭打学生,这个最高监护人都同意可以打孩子了,那么家长自然也可以打了。
这时候又有人说孩子不能打,东方有句哲言,慈母多败儿,小巴迪克劳奇的母亲就是典型,她可以代替儿子去死,去阿兹卡班被摄魂怪亲吻,可是小巴迪克劳奇最后还是没有悔改,闪闪将自己的母爱加注在他的身上,他最终还是假扮穆迪,和食死徒搅合在一起,最终被抓去阿兹卡班执行死刑了。
一家人全死光了,这下子有人是真的满意了,封闭的寄宿学校和监狱差不多,都是与世隔绝,监狱里经常发生暴动,学校里面也容易发生事故,人的负面情绪会不断积累,到一定程度就需要释放,魁地奇是个很适合发泄的运动。然而和真正的暴力比起来这都不算什么,在哈利入学前格兰芬多一直被斯莱特林压着打,魁地奇杯的冠军一直是斯莱特林,他一出现这种情况就颠倒过来了,要说偏心阿不思还不是一样偏心。
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斯拉格霍恩的办法是用花言巧语骗学生,自己有多么赏识他,“可怕”的斯内普没有这种狡猾。
没有惩罚,只有说教,这帮小巨怪就更无法无天了,教授们能做的只是关禁闭,西弗勒斯终于逮着机会让人可以替他干活了。以前他还能找波莫娜借家养小精灵,他在斯莱特林站住脚“独立”之后就要自己解决,因此他抓违纪的学生比谁都起劲,因为那些学生在他的眼里就是“劳动力”啊!
麻瓜的心理学对巫师同样适用,框架效应是指一个问题在两种逻辑意义上相似的说法却导致了不同的决策判断。
监狱里的罪犯怎么能和学校里天真无邪的孩子相提并论呢?他们都是罪犯呐!
学校里有校规,学校外有法律,监狱里有狱规,人无时无刻都活在规则和束缚里,被人管束不能随心所欲地为所欲为的感觉当然痛苦了,未成年保护法成立的前提是人性本善,只有人性本善才会“不存在犯罪意图”,可是将阿里安娜按在水里的三个麻瓜孩子却不见得“没有犯罪意图”,波莫娜是人性本恶论者,校园暴力是另一种形式的证明,在缺乏监管、没有正确指引并且不用担心被惩罚的情况下玛蒂娜人性实验又一次发生了,欺负人也需要想象力,由此产生了许多成年人看来很缺乏理性,简直荒诞的欺凌事件。
这种情况被害人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自己打回去,告诉老师只能救自己一时,老师和警察不是随叫随到的。
人的负面情绪需要发泄,洛哈特从某个程度而言替哈利承担了这个被人“消遣”的角色,公开处刑能带来娱乐效果,不只是当年欺负西弗勒斯的那帮人,所有的欺凌事件施加伤害的人脸上都带着笑容,这是波莫娜长期观察得到的结果。
这些施加伤害的孩子需要被人注意,被人注意了能产生愉悦的感觉,即便父母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暴跳如雷他们也不会悔改,反而觉得很高兴,以至于变本加厉。
无视他们也不行,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于是会干别的事,这个时候需要父母这个直接监护人来教导,霍格沃滋上千个学生,教职工一共只有二十多个,一个人平均要管50个人,实在没有精力去关注到每一个人。
多么轻松啊,把孩子丢给老师,老师就全权负责,必须给家长教出能成为“伟人”的人才,做不到就是老师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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