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Mr. Mn”-《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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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丢人,不过现在更让他恼火的是米尔斯杀了约翰·杜,警方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那个被米尔斯开了六枪的尸体确实犯下了那几起谋杀案。
只有那个杀了妓女的人可以证明,前提是他没有发疯。
弗洛伊德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提起人类动机只包括“生的本能”,即求生欲,当杀手用枪对着那个小子的头的时候,因为“生的本能”,他用怪异的皮具杀了那个妓女。
她是个妓女,而且还有病,杀了她自己就能活,于是他照着凶手说的做了。
地下夜店里震耳欲聋的音乐遮住了所有声音,包括求救的,那个家伙被约翰·杜逼疯了,也许会留下后遗症。
‘别让他赢了,大卫,振作起来。’
他听到一个声音说,然后,那个愠怒的警长消失了,他看到了审讯室的摄像头,脑海里出现了电视的画面,查理·曼恩和他的信徒在洛杉矶干了两起灭门惨案,他们的审判过程被全美播报,每一次受审,那三个年轻美艳的女嫌犯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唱着歌走向法庭,就像这个地方不是法庭,而是她们表演的舞台。
而法庭外,每天都有一批“曼恩家族”的成员坐在门口,这个“邪教”的领袖查理·曼恩是个非常有魅力,擅长催眠洗脑的惯犯,他带领他的徒众,往往无日无夜的在一起围聚,唱反战的歌曲,像心灵导师一样用爱、和平、自由、对未来的憧憬向一些中产阶级的青少年洗脑。
犯下震惊整个洛杉矶凶杀案的四个年轻人三个是女孩,一个是男孩,而这个名叫查尔斯的男孩是所有老师、家长眼中的乖孩子、优等生,很难相信那个外表温顺的邻家男孩能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捅51刀,并且其中有个受害者还是孕妇。
还有一个女孩儿,她以前是亚拉巴马州教堂合唱队的成员,后来还考进了一个天主教大学,只是她后来和姐姐一起搬到了洛杉矶,然后她就以惊人的速度变坏了。
她居住的新社区对传统的一切都持蔑视态度,这种“自由”正好是姐妹二人想要摆脱父母管教的原因。
就是这个曾经的好女孩,后来成了主谋,而负责动手的男孩则是主要执行杀戮的人,另外两个中途辍学的女孩则负责“布置”现场。
当“心灵导师”曼恩出现审讯时,他的那些年轻的信徒们全部站了起来,好像在欢迎他。
‘你也想要那样的审讯么?大卫?’
米尔斯听到一个声音说。
“不。”米尔斯说。
‘那你想要什么?’
本能是一种通往死亡和毁灭的驱力,“死的本能”是一种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的驱力。
生的本能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是任何一种没有自毁倾向的动物都会比拥有自毁倾向的动物活得更成功。
然而进化论中,“攻击本能”是自然选择出来的,比起掉头就跑到诸如羚羊之类的动物,那些懂得守护自己的领地、配偶、资源的动物,比如狮子、狼往往会活得更好。
在攻击的过程中很容易受伤,受了伤就会死亡,这种内在的攻击驱力和食欲、**一样会随着时间积累,最终到宣泄的那一刻为止。
“我想活着,活得比以前好。”米尔斯说“我不想去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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