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金羊毛”-《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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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把这里收拾得真不错,琳达,我都看不出来这个房子原来的样子了。”娜迪亚像游客一样参观她能到的所有区域,借着放食物的当口去了厨房和餐厅,然后又到了客厅和书房。
“你以前来过?”波莫娜用标准的赫夫帕夫假笑问。
“小的时候来过,我从小就在这个村子长大,平时村里的孩子就在附近玩。”
“菲利克斯,快下来!”波莫娜大声朝着楼上吆喝,这时西弗勒斯已经从书房走了出来。
“这是我的丈夫埃德加·史密斯。”
“很高兴认识你。”
西弗勒斯礼仪周到得客套,显得客气而冷漠。
没多久,楼上传来脚步声,菲利克斯出现在楼梯上。
“那是我们的侄子,扬·菲利克斯,算是我们的养子。”波莫娜又介绍道。
“哦,很高兴认识你,小家伙。”娜迪亚尖声说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复活节彩蛋“虽然有点早,但你不介意有更多的糖果吧。”
菲利克斯看着波莫娜。
“说谢谢。”波莫娜说到。
于是菲利克斯接过了那个彩蛋,很乖巧得说了一声谢谢。
“我希望我侄子也能来,这样他们就有伴了。”娜迪亚说“但是他现在在学校读书。”
“菲利克斯生病了。”波莫娜假笑着“可不能把痘疹传染给别的小孩。”
“哦!”娜迪亚吓了一跳。
“请不用担心,女士,不是龙痘。”西弗勒斯说道“但医生说最好在家休息。”
波莫娜想起了自己口袋里的速效套课糖,它总算是派上用处了。
在西弗勒斯和娜迪亚客套的时候,波莫娜从绒布口袋里将逃课糖用飞来咒招出来,然后让隐形的克里切将它交给菲利克斯。
社交场合其实很累人,看似花团锦簇、妙语如珠、甜言蜜语的背后藏着都是深意,本来好好的聊天背后藏着无数潜台词,社交圈里的人们不喜欢把话说明白,反而喜欢让自己去猜,搞得心很累。
西里斯不喜欢这种场合,他宁可和詹姆一起骑着飞天摩托,和麻瓜警察玩捉迷藏。
中下阶层出身的人很容易迷失在名利场的纸醉金迷之中,被表面的浮华晃花了眼睛。
甚至就连那些贵族,也被伏地魔惊人的容貌、实力和智慧给迷惑了,魔戒里的大魔王索伦也不是一出场就是个罪大恶极的人物,他也非常迷人,仿佛是一个大贤者,精灵、人类和矮人才对他赠予的戒指那么欣然接受。
直到人们发现了至尊魔戒的存在,明白他的险恶用心,各种族才联合起来与他交战,如果不是人类王子用残剑切掉了索伦的戒指,最后胜利的是谁还不一定。
波莫娜想要知道更多线索,但娜迪亚绝对不会白给她,那只老猫头鹰能迷路一天,却聪明得知道躲雨,让信保持干燥,究竟谁才是傻瓜?
“哦,你们都是英国人,所以你们不喝咖啡,喝茶咯?”娜迪亚忽然调高了嗓门说。
“你想来点吗?”波莫娜应付得笑着。
“这么说有点厚脸皮,但我想喝点。”娜迪亚兴高采烈地说道。
这时波莫娜才想起自己没有待客的瓷器。
名利场上有句名言,只要有钱我也能成为好女人。
比如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夫人,她掌握的钱绝对不少,这个小贵族出身的女人甚至还能为失宠的皇后装修洛可可风格的寝宫呢。
皇后该多么感谢她抢了自己的丈夫,转移了敌意的视线,路易十五年轻的情妇们要挑衅也冲着蓬巴杜夫人,而不是冲着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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