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持久的痛苦-《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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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44年3月15日,独揽罗马军政大权的凯撒在走进元老院时被一群人包围了起来。
这些穿着古罗马长袍,以擅长雄辩著称的贵族从宽袍里拿出一把把匕首。
他们惊疑不定得看着身边的人,想分辨对方是打算把匕首刺进凯撒的身体,还是同伙的身体,然后以护驾有功,在未来的皇帝那里得到更多的赏赐。
阴谋了那么久,到了最后执行的一步也有可能因为一点小的突变而功败垂成。
直到有一个人,他自凯撒的身后刺出了第一剑,虽然不知道他是因为缺乏杀人的技巧还是因为胆怯,他瞄准的是凯撒的肩膀,见血后其他同谋者也围了上去,60个人捅了33刀,至少有接近一半的人没有直接动手。
他们没有动手,却还是同谋者,后来一样被凯撒的忠实追随者报复。
西弗勒斯手里所得的卡莫斯一世的匕首是法老木乃伊上解下来,被送给拿破仑的侄子拿破仑三世的。
他用这把匕首破坏了类似魂器一样的物品,如果说格兰芬多之剑可以破坏伏地魔魂器里的灵魂碎片,那么西弗勒斯手里的这把匕首也可以用来毁掉拿破仑·波拿巴的灵魂。
金字塔之战拿破仑打得非常精彩,马穆鲁克骑兵像海浪一样,一轮又一轮得冲向他的步兵方阵,但这些曾经打败蒙古人的骑兵却还是败给了法国人,不仅是以少胜多,阵亡人数还比马穆鲁克这边少那么多,武器方面的差距也不大,甚至于马穆鲁克的武器还要好一些,因为他们很多都是贵族,买得起比那些法国军需官采买的最便宜的武器要好多的多的武器了。
武士都敬重强者,此战之后拿破仑威名传遍了整个埃及,谁都没去同情那些战死的将士。
要是不打算玩命,就不要参军,回家在家种地也是可以的,妇人之仁在军队里行不通,更何况打了胜仗后拿破仑约束军队,不抢劫当地人,军纪严明又尊重当地人,埃及人就以苏丹来称呼他了。
苏丹是阿拉伯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掌握着君权和神权,法老都只掌握世俗权力,十七王朝末代统治者是在领兵抵抗“希克索斯人”入侵时战死的,希克索斯的希腊语翻译为“外国的统治者”,卡摩斯一世想把拿破仑这个“外国的统治者”赶走,又那么巧西弗勒斯此刻也很想捅死拿破仑,两人虽然没有见面岁数更是跨了五千年,却已经是盟友了。
卡摩斯一世出力,西弗勒斯负责动手,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至于下赢了棋所得到的这把匕首是什么用西弗勒斯还不清楚,大不了把整个大巴黎像抽水马桶冲厕所一样,用洪水冲一遍,将城墙外的粪山连带着里面的人一起冲走,“哗”得一声干净又卫生。
人要是没什么好失去了就会无所顾忌,这和在旷野中打仗有类似的地方,都是没有任何文明的束缚。
这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又不用担心惩罚的感觉就是掌握没有宪法束缚的王权的感觉,吃过一次就会上瘾,根本就没法戒断,比鸦片还厉害。
19世纪初的英国法律里,偷窃一块面包是要绞首的,同样造反也是要绞首的,同样都是死,当然不会为了一块面包而冒险了。
拿破仑最怕的就是饥民暴动,没有面包吃可以吃肉,他很重视畜牧业,虽然面包价格上涨让所有东西价格都上涨了,但畜牧业提供的肉类供应充足。问题是斯内普这么一搞鬼,平民肉也不敢吃了,不吃面包、不吃肉,难道吃空气,还是吃乐谱能填饱肚子?
他们俩总共见了两次面,正式交流也没有,如今就成了必须生死相搏的仇家。
到这个份上了就断然没有和解的理由,拿破仑有匹灰色的爱马名叫布吕尼,他自己本人也爱穿灰色的大衣,现在这件大衣就裹在“乔治安娜”的身上。
军人就喜欢三样东西,宝马、宝剑和美女,前面两样可以互赠,那是一种友谊的象征,最后一样就要看文化了,阿拉伯可以赠送女奴,欧洲是没有互赠女人习俗的,倒是有抢女人的习俗,为了抢得过,大家才尚武打架。
以前是因为乔治安娜不愿意,她都松口了,善于把握战机的常胜将军当然选择当机立断了。
拿破仑·波拿巴就像是接受洗礼的新生儿一样一丝不挂得站在水里,然后他掬起一捧水,浇在自己的脸上。
他的左脸被打得红肿,这一下是真用上了狠劲,和之前打情骂俏般的耳光不一样,碰一下就疼。
可是这一点都不影响他的好心情。
他长吸一口气,然后扎进水里开始游泳,游过一圈后他重新上岸,想将盖在乔治安娜身上的外套取回去,却被她拒绝了。
“你怎么能这样。”她一边哭一边用沙哑的声音说“我穿的可是修女的衣服。”
“你关心的重点是这个?”拿破仑问。
结果她嚎啕大哭了。
“你要是不喜欢,可以明说。”他冷着脸说“你厌恶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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