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在1970年之前,法国的立法者并没有在《法国民法典》中对人格权作出任何规定。 甚至在罗马法时代、法国旧法时代或者法国大革命期间都不存在人格权。 最早美国独立有13个州,制定独立宣言的有5个人,他们分别是托马斯·杰斐逊,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罗杰·舍曼和罗伯特·利文斯顿。 他们在杰斐逊写的原稿上修改后纸张看起来就乱七八糟,每个人又自己抄写了一份,抄写完后又在新的版本上更改,最终呈现在世人面前的是终稿羊皮纸版。 那个时候这份宣言还不叫《独立宣言》,而是《美利坚合众国十三州一致宣言》,上面还附有会议成员们的签名,这个版本的《独立宣言》被收藏在美国国家档案馆里,虽然它也在华盛顿并不在华盛顿的卡巴拉之树的标点之一。 共济会和蔷薇十字会并没有组织和人员上的瓜葛,更多的是一种思想方面的影响。 有很多事物一开始设想得很好,就像新生的婴儿,父母会给他们很多期望。华盛顿共济会圣殿的位置位于华盛顿卡巴拉树的顶端,同时也可以代表神性界的顶端,是与神最接近的位置。白宫则处于生命之树的中央,爱与美之脉轮,为整个生命树提供能量,守护天使是米迦勒,象征慈悲、调停。 这个脉轮在塔罗里代表着伊甸园与塔,伊甸园代表者乐园,塔代表着会给世界带来变化。《独立宣言》之后法国发布的《人权宣言》与之有很多相似之处,当时杰斐逊在法国,他和拉法耶特关系还不错,只不过法国没像《独立宣言》中说提人生而平等,而是人生来就是自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眼里一律平等的公民皆能按照他们的能力平等得担任一切公共官职、职位与职务,似乎这样以来就可以规避因为天赋问题而造成的能力不平等的问题。你擅长跑步我擅长读书,让一个跑步运动员去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不错,让他坐在办公室里处理文件反而是一种折磨。 但谁能想到会有后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 当巫师们依附于某个国家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得沾染了一些当地的风俗,比如每个英国小孩都要有教父,然后巫师们居然也有了教父。 传统是传统,信仰是信仰,马尔福一家一天都没去过教堂,死后也不会和詹姆波特夫妇那般安葬在教堂后面的墓地里。 马尔福家族也有和莱斯特兰奇家族一样的庞大墓穴,以前伏地魔也经常在那里“表演”和演讲。 可就算是马尔福家的家族墓地也没有莱斯特兰奇家族的那么豪华,它是初代马尔福家主在中世纪时候修的,充满了伦敦塔的风格——全部都是笨重的石头,如果莱斯特兰奇家族的墓地曾经是拿破仑为自己家族准备的墓地那就可以理解了。 为华盛顿做城市规划的是一个法国人,法国人给自己首都做的城市规划则是“revolution”,它即代表革命也代表天体运动,哥白尼的日心说也不是完美的,他认为行星的轨道是均圆,开普勒则认为轨道是“椭圆”,牛顿也是通过观测彗星确定轨道是椭圆的。 两个墓地代表两个椭圆的焦点,但那应该是他死后的人们为他做的,并没有经过他本人同意,准确得说是他的侄子拿破仑三世在位期间,整个工程持续了几十年。那个科西嘉矮子希望能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独一无二的痕迹,他也是去过非洲,见过金字塔的人,他那个侄子和他一样喜欢“大阵仗”,法国也是有共济会的,而且拿破仑的哥哥约瑟夫还是大导师。 这种建设是物质层面的,在1832年的时候,德国人已经发现了人格了,但发现者并不是心理学家,而是历史学派,在20世纪民法学家承认人格权存在之前,人格权的理论和制度一如人格本身一样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人格权的性质是什么?人格权的边界是什么?人格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在这些问题能够作出确切的、清楚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之前,美国并没有引入人格权的概念,虽然他们的心理学已经很发达了,但他们有隐私权。 人格权包含但不仅限于对他人的私人生活尊重,在美国如果一个人觉得自己的私生活遭到了别人的侵犯,他就可以进行诉讼,个人的隐私权是被保护的。 反倒是对人格权立法的法国人,法官在审判时更偏向就事论事,并且在保护人格权时不会用民法中提起的“人格权”这个术语,而是“人格固有权”和“道德利益”这些名词。 有人喜欢小镇是因为人不像城市那么复杂,可这也导致了另一种情况,从学校毕业开始工作后遇到的还是学校那些人, 上流社会的圈子也和镇子差不多,大家从名校毕业了,去那些寻常人高不可攀的地方就职,结果碰到的还是学校里的那些人。 卢修斯·马尔福鄙视亚瑟·韦斯莱,德拉科·马尔福也讨厌罗恩·韦斯莱,在丽痕书店偶遇,卢修斯放话威胁亚瑟“工作场合见”,德拉科则威胁罗恩“咱们学校见”。 如果一切顺利德拉科进入魔法部,罗恩也进入魔法部,他们也会按照父亲们的相处模式继续“斗争”下去,德拉科对罗恩说的那些欺负人的话算是侵犯了罗恩的人格权吗?那么他对赫敏说的那些话呢? 理论是理论,却不一定能做到言行如一,法国人修苏伊士运河的时候埃及工人人权都没有了更何况是人格权。后来修巴拿马运河的时候也是这样,不把工人当人看,工程期间更是传出了腐败丑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