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血祭宝藏-《腐烂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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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李奇还活着,豪猪堡就只有他一位男爵,这座城堡的人也只能听他的命令。
“是!”男仆将手中盛满水的木盆放下,小跑着离开。
清晨的阳光穿过豪猪领,洒在爬满了地锦的城堡墙壁上,阳光随着叶子抖动,这是心情舒畅的一天。
詹姆·杜克穿着一身轻便的布衫,背着手站在长亭处眺望远处城堡山坡下弯腰务农的女人,算是不错的风景。
贫瘠的田地种不出多少庄稼,所以很多农夫会选择让妻子帮忙料理田地,而宽容的豪猪领男爵也不会向耕地的女人收多余的农税,男人则拿着自制弓箭或锄头去豪猪领的密林里碰碰运气,如果能抓到野味就可以卖给城堡的领主老爷。
那会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日安,杜克爵士!”
头上包裹着白布巾,穿着围裙的胖女人提着木盆走了过来,她是山坡下村子里的妇女,负责为城堡洗衣服,如果不是城堡有自己的厨师,她相信自己也能胜任,她烤的黑面包在整个豪猪领都很出名,如果用领主老爷的精细小麦面粉,肯定能烤出更香的黑面包。
不过能到城堡中工作已经足够她在村子里吹嘘了,每次走入铺着石板的城堡小路前,她都会使劲蹭去脚底的泥土,提一提皱褶的麻布裙摆,让自己更加优雅的融入这个高贵的城堡,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个只能用来形容贵族老爷的词就叫做“优雅”。
她并不懂贵族老爷的爵位,只知道这位詹姆·杜克是前领主老爷的手下,也是现如今男爵老爷的老师。
在城堡后洗衣服时听那个光头厨师说,如果遇到一些老爷分不清他们究竟是什么贵族,勋爵?男爵?骑士?那就统一称呼爵士,这些也是光头厨师听说的,但她奉若真理。
这也成了农妇在贵族面前展现优雅的唯一机会。
“日安,但是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山雀夫人,我还不是贵族”詹姆摇摇头,不过看他的表情对这个称呼非常受用。
普通平民一般不会拥有姓氏,且大多数会根据本地动物命名,也就是看到什么叫什么,如果有重名的人则需要用绰号来区分,甚至还会有父亲将自己的名字和外号继承给孩子。
贵族喜爱在自己的名字加上诸多英勇的前缀,没有文化的平民也喜爱效仿,却只能加上“满脸麻子”、“跛子”、“没门牙”等并不好听的绰号。
胖女人说道:“您是领主老爷的老师,一定会成为骑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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