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为什么小孩子会吞针呢? 41岁的伊丽莎白·普洛克特是60岁的约翰·普洛克特的第二任妻子,约翰的第一任妻子生了5个孩子,伊丽莎白生了6个,再加上她肚子里怀着的那个,加在一起一共有12个孩子,她平时还要读书、教女仆认字。这些都需要安静的环境,可是11个孩子聚在一起,总免不了会有大的欺负小的,又或者会忽视了那么一两个,然后他们就会在伊丽莎白不注意的时候吞针了。 这种情况别说是普通女人,圣母也会气到尖叫。吞针这种事21世纪也不是小时,但人类有x光,可以看孩子体内的情况,17世纪的人则没有这种技术,遇到小孩子吞针基本上就只有手术这条路,以当时的条件那是非常危险的。 孩子侵占了伊丽莎白的个人时间,而且搅合得她不得安宁,她当然会变得喜怒无常,茉莉也常被双胞胎折磨哭。牧师当然会宣传多生孩子的好处,问题是看孩子的又不是他们,要照顾那么多小孩的饮食起居伊丽莎白一个人忙不过来。 仆人并不是每个都是忠厚老实的,13这个数字很不吉利,原本耶稣只有12个门徒,但是犹大因为30个银币出卖了他,人们又从耶稣的门徒中选了一个取代了犹大的使徒职分,算起来也就是13个门徒了。 有时候主人对仆人再好他们也是不领情,相反,有可能还放了一头狼进家里。仆人和孩子知道家里的很多秘密,仆人向主人效忠的方式就是泄露那些秘密。 牧师在布道的时候会提倡主人体恤仆从,仆人乐于奉献,实际情况是男仆想偷了主人的金银珠宝逃跑,女仆则怀上了主人的孩子。听别人家的糟心事对主人来说是一种娱乐,只是他们听的时候多半不知道自己家的财物也在被女仆偷走,成了别人家里的娱乐。 几十年来马萨诸塞州就因为种种不当行为而名声在外,伦敦方面指责定居者有独立倾向,那些戴假发的贵族老爷们设立了繁琐的贸易条例,让商人觉得烦不甚烦。 玛丽女王曾命令新英格兰居民设立一个完善的邮政系统,有的人可能因为天花4天就死了,却要用15个月的时间才能把死讯传到欧洲。在大多数新英格兰人还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新总督菲普斯已经上任了,是的,长腿的英国佬没有说要派英国贵族担当总督,却没说不指派总督,菲普斯是新英格兰本地的拓荒者。这个强壮、粗鄙、肌肉发达、气势逼人的爵士非常擅长骂人,连混了很久的老水手都会钦佩他骂人的能力,同时他也是个勇敢的将军。1689年时他从伦敦奔赴波士顿,传递光荣革命的消息,在船上的时候他就在想着如何罢免那个让人诟病的王家总督安德罗斯,结果他上岸后才发现这项工作六个星期前就完成了,波士顿人发动起义将总督赶走了。 1690年他率领一支海陆远征军去加拿大打法国佬,他打算将法国人彻底赶出北美洲,独霸缅因的毛皮贸易和渔场。 正是这场耗资巨大的远征让英格里斯·马瑟打算与其联手,不过到1691年12月菲普斯收到了总督特许状时,他还是无法辨认这个特许状的真假,因为根据旧的特许状,他的职位需要通过竞选产生,而他的副总督则是六十岁的威廉·斯托顿,此人为新英格兰工作了二十年,历经四代政权更替。 过去的几十年里,新英格兰对所有人都表现出了宗教宽容,只要是高收入者,不论他是不是教会成员都可以投票。如果新总督时新英格兰清教徒,则这个省必定会忽视王室的命令,与此同时王室的各个顾问都在为与他们有共同利益的人游说。菲普斯被各方接受很大原因是他不属于任何一方,也没有任何政治经验,这让许多移民觉得自己收到了欺骗。商人宁可回到以前的自治状态,也不愿意被一个莽夫统治,而东正教徒则希望恢复原来的特许状。 这些有投票权的高收入群体对菲普斯很反感,因为他以前经常触犯法律,又通过受贿的方式摆脱法律制裁,菲普斯是个有点类似于黑手党教父的角色,而这个时候的菲普斯则除了处理不满之声外,还要应对边境的印第安人和法国人的私掠船。 当罗森所写的关于塞勒姆超自然事物袭击的宣传册传遍波士顿时,他正忙着处理紧急的国家大事,对于这种充满了幻想的“迷惑之事”他所做的仅仅是委派了几个法官,填补安德罗斯的人走后留下的空位。其中一人便是塞缪尔·休厄尔,他与副总督托付的调查员,69岁的托马斯·丹福斯以及多名官员作为增援前往了塞勒姆。 因为这些有名望的人到来,审判的场所也从村礼拜堂转移到了镇上更精致明亮的礼拜堂,牧师塞缪尔·帕里斯在这里被降职成了法庭的书记员,负责第一场男性嫌疑人的审判就这么举行了。 当时的被告是贾尔斯·科里,约翰·普洛克特站在证人席上,在这场巫术指控上,指控的逻辑往往胜过不在场证明。哈佛究竟还是名校,在哈佛的哲学课上曾讲过,形而上学思维又叫知性思维,其核心是形式逻辑,这时亚里士多德最先提出的,它有矛盾律、排中律和同一律组成,简单的说就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或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固定的,而一个问题的两种判断则必定一真一假,比如忒修斯之船,如果船上的木头都被换了,那它还是原来的那艘船吗? 亚里士多德认为虽然船的材料变了,可是船的设计没有变,所以船还是那艘船。 这种知性思维的缺点在于用一些抽象的思维守则,以孤立、静止的观点来看事件。托马斯·丹福斯在1659年撤销过巫术指控,并且他还是哈佛干了几十年的管理和财务工作,也在立法机构干过,还参加了反安德罗斯的政变,守卫过殖民地失去的特许状。 有这位权威在,法官塞缪尔·休厄尔都靠边站,他到了塞勒姆后第一件事就是组织了一次大合唱,想要通过这个方式来重整塞勒姆死气沉沉的士气。结果呢,约翰·印第安就在这场大合唱之后的布道上被袭击了。 丹福斯首先审讯的是莎拉·克罗伊斯,面对约翰·印第安的指控她大喊“你是个大骗子!”,后来的供词大部分都出自女孩之口了,其中帕里斯的外甥女,阿比盖尔·威廉姆斯说3月31日,也就是公众禁食日的那天,又一群人在帕里斯家后面吃喝,对那些人来说,他们所吃的是“圣餐”。 这种圣餐当然不是从教堂牧师手里领取的圣体,而是一种恶魔集会时吃的红面包,莎拉·克罗伊斯和莎拉·古德担任了执事,之前罗森说过,越是信仰坚定的人越容易被袭击,所以为了获取更多的力量,当时有40个女巫参加了饮血仪式。 第(1/3)页